我国规定进口植物油重点要求:
一、进口报检前,确保采购的食用植物油符合我国法规标准的规定
1.应当采购符合我国食用植物油标准的商品,植物油采购合同/发票/装箱单上商品的名称与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名称一致;
2.采购的食用植物油应当按照我国国家标准规定项目检验合格,提供植物油完全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上商品的名称与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名称一致
3、首次进口的应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预包装)、非首次进口的提供首次进口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进口商经风险分析确定的重要指标和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指标的检测报告 (预包装)
进口报关流程:
1:发货前做好海关要求检测报告和申请进口许可证,货到前准备好报关单证,提前给我司审核单证和中文标签预审
2:收货人备案
3:出口商备案以及生产商备案
4:货物到港,码头换单
5:进口报关
6:海关系统审单 出税单
7:缴税
8:海关查货放行,提货
9:海关抽样检验
10:中英文标签备案
11:海关出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食品进口报关资料:
1:官方原产地证书
2:生产国官方卫生证书和自由销售证书
3:生产商成份列表
4: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
5:生产日期/灌装日期证明
6:原包装标签样,中英文标签样
7:生产加工工艺
8: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
9、保险单
10、进口时是否有木质包装几木托盘必须要申报前确认清楚并书面通知我司。如进口时带有木质托盘,木头上需有“IPPC”标志。
11、如中文背标有“获奖”等奖项字样,需同时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
12:其他海关要求文件
建议:
进口的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进口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缺少海关要求进口文件,中国海关部门有权要求进口商对进口货物进行销毁或者退运,建议首次进口食品需进行专业准入知识咨询,避免不必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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